RESIGNATION PLANNER・台灣離職助手

把離職前要處理的事,
整理成看得懂的日期。

輸入到職日、提出離職日與預計最後工作日,自動整理預告期間、交接節點、未休特休工資估算、 服務證明與離職文件,讓你知道現在先做什麼。

更多選填資料 契約類型、薪資、特休安排、主管稱呼等

只填到職日也可以產生整理:會以今天作為提出離職日,試算最早建議最後工作日;若只填希望最後工作日,則會反推最晚建議提出離職日。若提出離職日與希望最後工作日都有填,則會檢查預告期間是否足夠。 本工具以一般「自請離職」情境整理。若涉及雇主違法、職災、性騷擾、欠薪、非自願離職、資遣或勞基法第 14 條立即終止契約等情況, 權利義務可能不同,請另依個案確認。

常見問題

先回答幾個自請離職時最常卡住的問題。

自請離職要幾天前說?
一般不定期契約勞工:工作滿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為 10 日;1 年以上未滿 3 年為 20 日;3 年以上為 30 日。工作未滿 3 個月,目前勞基法沒有統一明文預告天數。
預告期有包含六日、國定假日嗎?
有。勞動部說明預告期間自通知次日起算,採「依曆計算」,因此包含例假日、休息日及其他假期。
公司可以因為我沒有提前講,就直接扣薪嗎?
勞動部公開問答指出,若未依法預告造成雇主損害,雇主可能依民法主張損害賠償,但不宜直接以扣薪方式處理;具體爭議仍應依個案判斷。
自請離職可以要求服務證明書嗎?
可以。勞動基準法第 19 條規定,勞動契約終止時,勞工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,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。
離職前特休可以選擇休掉或結清嗎?
離職前可依實際安排申請特休;契約終止時仍未休完的法定特別休假,雇主應依法發給工資。特休日期仍涉及排班、公司行事曆與請假安排,本工具的日期僅供規劃參考。
定期契約也能直接套 10/20/30 天嗎?
不一定。一般 10/20/30 天規則主要是本工具針對不定期契約自請離職整理;定期契約涉及契約期限及勞基法第 15 條等規定,請先查自己的契約內容與實際情況。

重要提醒與隱私權說明

使用本工具前,請先了解資訊使用範圍與資料處理方式。